专家解读 | 2019年1月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分析

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市场研究分会厂家数据, 1月新能源狭义乘用车批发销售9.1万台,同比增长180%,而且零售达到9.6万,呈现较强发展状态。1月的纯电和插混表现均强,但A级电动车表现更优秀,实现高续航里程的高质量发展。实现1月良好的销量表现主要是2018年国家实施的新能源车的政策针对性强,指标设置相对科学合理,推动产品升级效果突出,而且设置过渡期的合理区间,平稳了产销。同时新能源车与燃油车双积分政策的实施效果凸显,车企为降低传统车油耗的发展新能源车热情很高,也推动了新能源车的产品极大丰富。


一、新能源乘用车销量暴增


1. 1月新能源车强势开门红

                        

传统燃料乘用车市场走势:年初高、随后持续下行到夏季谷底再冲高年末的正常走势,新能源车走势则截然不同。14-17年新能源乘用车呈现顽强的月度环比向上趋势。18年,2019年新能源乘用车市场走势呈现波段走势, 18年1月份的新能源乘用车开门红,销量达到31638台,同比增长483%。因为春节因素,2018年2月2.9万台的规模,应该说是表现良好的。3月政策明朗后的销量暴增到5.57万台,4月进一步拉升到7.2万台,5月拉升到9.2万台,6月回落到7万台,7月保持在7万台水平,8月回升到8.4万台,随后开始一路走高的趋势。


2018年9月-12月厂家批发持续拉升,10月到了12万台,11月到了13万,12月飙升到16万台,19年1月市场走势较好,相对于18年的1月的走势增速仍达到180%, 1月新能源狭义乘用车走势很好,体现了新能源乘用车在政策明朗后的阶段性发展动力较强。


新能源广义乘用车批发达到9.1万台,其中微客类车型1月也有一定数量,但微客改装的电动车基本是属于专用车序列的,因此用狭义乘用车的新能源分析更为准确。


2.  新能源车的世界地位超强


2018年1-12月份,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到202万台,同比增速达到66%。中国新能源乘用车18年1-12月总体销量达到101万台,占到世界份额达56%。


国家补贴政策的能量密度提升思路是英明的,世界新能源竞争激烈,补贴指标提升速度不应降低,不应该怕着火。自主品牌需要在电动车做强单品销量和提升插混竞争力的双线提升加速,实现高质量增长。


3. 2019年的新能源车的纯电动占79%


1月新能源乘用车呈现纯电动走强特征。18年1月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到9.1万台,总体同比增速186%。1月的纯电动乘用车268%的增速,体现了产品升级后的差异化拉动效果。


由于高基数的影响,加之退坡对插混的影响小一些,1月插电混动同比增速55%,近期插混较纯电动增长更强。


2018年的新能源车的纯电动占75%,其中1月占比81%,相对低于2017年1月水平。2019年1月的纯电动SUV的占比32%也高于2017年1月的4%表现,是很好的。


4. 新能源车的级别A级超强-A00较低 


18年1-12月新能源乘用车销售101万台,同比增长83%。19年1月新能源表现更强,同比增速186%,高于18年1倍以上。


1月纯电动中的A00级电动车有2.14万台,同比增28%,占纯电动乘用车30%份额,较18年1月下降55个百分点,A级是表现很好的大的市场。A级电动车主要是私家和出租租赁的拉动,因此去年的销量仍较低,今年的1月的A级电动车同比增1945%,环比12月增-36%,体现较好增长态势。而A0级电动车同样出现同比暴增,环比表现也很强。


5. 新能源车细分市场变化 


前期的纯电动A00级车成为车市的绝对主力车型,增长表现突出。A00级的潜力是巨大的,17年开始就体现出较强增长潜力,18年2-5月较高增长,2018年 10月后快速大幅拉升,1月拉升到5万台,体现年末终端市场有效回升的特征。18年1-2月的A00表现平稳,3-5月的加速上升,6-7月表现相对调整,,8-9月逐步回暖。4季度的A00在5万台水平走势平稳。


19年A级电动车表现大幅走强。18年1-2月的A级电动车偏弱,4-6月增长较好,10-12月主力A级电动车表现超强。19年A级车延续高增长态势A0级电动车也是在前期平稳后,10-1月高增长。插混车型18年和19年始终表现的很好,18年下半年的B级插混增量,总体插混成为表现最强的动力类型。


二、新能源汽车市场运行特征


1、国家层面政策分析

l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已通过

近日获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该法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与此同时,已实行了约1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也将废止。


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车辆购置税对组织财政收入、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引导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暂行条例》,自2001年1月1日起,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10%。《暂行条例》施行以来,车辆购置税运行比较平稳。此前,车辆购置税曾多次被调整。2009年1月,我国首次推出1.6L及以下排量车型购置税减半政策,2009年中国车市销量同比大涨46.15%,但该优惠政策从2011年开始予以取消。2015年10月底,1.6升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出炉,同年车市同比增幅达到14.93%。2017年开始,我国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逐步取消,即从5%加到7.5%,2019年1月开始再由7.5%加回至原来10%的水平。


l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的令

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2号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第22号令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经国务院同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l  工信部印发车联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近日,工信部制定了《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简称“《计划》”),以促进车联网产业进一步健康发展。


为此,《计划》确定了行动目标,即到2020年,实现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跨行业融合取得突破,具备高级别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实现特定场景规模应用,“人-车-路-云”实现高度协同,适应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l  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办法》共七章四十七条,简化了企业和产品类型,优化了准入管理流程,建立了开放的检验检测制度、针对新业态发展需要的新制度、货车委托生产管理制度,完善了监督检查措施,明确了法律责任。《办法》将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l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

通知称,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工作目标是:力争用3年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技术水平,提高充电设施产品质量,加快完善充电标准体系,全面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显著增强充电网络互联互通能力,快速升级充电运营服务品质,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


重点任务共六项:一是提高充电设施技术质量;二是提升充电设施运营效率;三是优化充电设施规划布局;四是强化充电设施供电保障;五是推进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六是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


l  财政部:将尽快完善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仍将保持在现有政策框架体系下。基于目前新能源汽车政策框架,为避免青黄不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也将重新调整,新能源车企须在今年年底集中申报新车型,进入推荐目录。


l  财政部:2019起取消新能源车用电池等进口暂定税率

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我国将对700余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包括新增对杂粕和部分药品生产原料实施零关税,适当降低棉花滑准税和部分毛皮进口暂定税率,取消有关锰渣等4种固体废物的进口暂定税率,取消氯化亚砜、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单体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


l  工信部: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发布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提到,鼓励企业加强顶层设计,促进自动化装备升级,推动自动化水平提高;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智能制造,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


l  工信部:关于印发《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总体要求;二、突破关键技术,推动产业化发展;三、完善标准体系,推动测试验证与示范应用;四、合作共建,推动完善车联网产业基础设施;五、发展综合应用,推动提升市场渗透率;六、技管结合,推动完善安全保障体系;七、保障措施。共七个方面二十七项具体内容。


l  七部委:元旦起全国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公告,公告提出,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VI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VIA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低于国VI标准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


3、限购城市指标达到峰值

 

                          

4、限购价格的变化


2017年底以来的限购城市的价格持续上升的趋势较强。18年1月的各地车牌价格均保持高位,尤其是广州、深圳、杭州的价格较去年1月均有上涨,形成较强的本地牌照的保值增值的预期。


三、新能源汽车市场运行特征 


1.   新能源车区域运营特征

上为1-12月的对比,同口径的对比,数据供参考


18年的1-12月保监会交强险汽车销量数据体现深圳暂时超过上海、北京.。深圳的出租和租赁车辆发展较快,实现占比较高和数量巨大的较好销量。运营车辆的深圳与杭州和北京都是份额提升较大的。


北京由于6万指标限制,没有持续放号,指标缺乏,因此18年北京销量增速也是较低的。贵阳、厦门、福州等的出租租赁比例较强。


2.   新能源车区域私人单位购买特征

以上为1-12月的对比,同口径的对比,数据供参考。


随着国家的促进消费的政策推动,市场的新能源车需求将逐步被满足。北京的私人车辆还有巨大的指标增量。杭州和深圳等逐步接近北京和上海的新能源销量,新能源市场持续快速培育增长。


3.  新能源车区域插混纯电比例特征


新能源车的区域市场的插混和纯电动的占比表现差异化,主力限购城市的上海、深圳、杭州、广州的插电混动的表现很强。深圳和上海、广州的新能源主要是插混,也是市场竞争逐步激烈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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